发表日期:2018-05-19 来源:安保工作组 浏览:11671次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建立、健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序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物资安全,特制定《2018年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2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成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1.2.3 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2.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为主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各职能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1.3 本预案规定了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大赛所管辖范围内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2.1.1 领导机构
成立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杜雪兴:18906212216
副组长:黄 强:18051105907;
刘第毅:13913566935;
李洪超:15962118299;
黄金岗(东方客运):18915549328
现场总指挥:黄金岗
成 员:接待组全体工作人员
2.1.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处置工作;制定事故处置措施,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安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事故情况。
组长:全面负责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事态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处置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召集协调各相关部门、人员;调整处置力量,落实处置措施;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2.2 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派出的现场指挥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总指挥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国家及公司财产;做好事故报警、伤亡人员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 有关应急预案
3.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机动车辆在行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由大赛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3.2.1 事故初期措施,报告及现场保护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求驾驶员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3.2.2 事故报告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部门和大赛领导小组。
机动车事故(事件)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2.3 事故现场保护
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3.2.4 对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举报事项
发生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本车辆当事人及随行人员应记清对方车型和车牌向交警部门举报。
3.3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3.3.1 重大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理
现场总指挥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主持应急处置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制定处置措施,并随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应急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3.3.2 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求驾驶员或随行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现场移动的物品,应设明显标识,同时按3.2.3条规定处置。
3.3.3 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但有较大财产损失,则必须报警,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人员到位勘查现场后,由交警指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3.3.4 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双方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经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有争议,必须报警。
3.3.5 机动车辆自燃事故(事件)的处置
机动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靠边停放,关闭发动机,迅速取出灭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灭火;火势凶猛,一时无法扑灭,有可能造成车辆爆炸的严重后果的,应设定警戒线,疏散周围群众远离现场。同时报告消防、保险部门、保护现场。
3.3.6 盗窃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或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现金或货物被盗,要求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本代表队领导;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结束后,清点核对被盗现场或货物数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3.3.7 抢劫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发生抢劫事件时,要求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伺机发出呼救信号或打110报警电话,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尽量拖延时间争取救援。若抢劫行为已经发生,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救助伤者,同时保护好犯罪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工作,积极提供犯罪嫌疑人员特征线索协助破案。
第四章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清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查事故(事件)原因,查摆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或连环事故发生,安抚伤员,稳定人心,迅速正常状态。对伤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本预案由大赛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大赛开始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