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2-16 来源:质量监督处 浏览:339次
根据学校《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试行)》方案及近期部门人员调整情况,为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现将质量监督处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钱少伟 全面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2.队伍建设及管理,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3.大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4.高质量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樊敏妍 主要负责数据采集与报送、质量年报编制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联院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全国中职系统数据、苏州市智慧教育平台数据的采集与报送;
2.典型案例的整理与报送;
3.五年制高职及中职学校质量年报的编制;
4.协助开展学校年度高质量考核评估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周雪琴 主要负责责任督学、教学与诊断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学校月度责任督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2.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推进;
3.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4.质量简报的撰写;
5.“四大赛”的简报、工作进度简报;
6.部门内勤事务的处理;
7.协助大项目建设及高质量考核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程云 主要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平台建设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
2.督导员队伍、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3.督导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4.协助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量监督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