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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秋•国庆教职工福利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表日期:2020-09-15    来源:后勤处    浏览:4890次


为满足学校教职工福利发放需要,现公开采购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福利食品,诚邀具有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投标。

一、项目内容

(一)招标编号:SGZ2020-GH-X-001

(二)项目概况: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教职工福利食品采购。

(三)数量及预算:采购数量409份(套),金额标准为500/份(套),总预算20.45万元。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银行开户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具有符合规定的食品(物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物品)流通许可证;

如上资料,须在投标时同步提供原件,供评审小组进行资质审查,如未提供或有缺项,视作不响应本项目。

三、投标时投标人须按如下目录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银行开户证明;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具有符合规定的食品(物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物品)流通许可证;

(十)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须含门店位置等相关信息);

(十一)服务承诺;

(十二)方案表,每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两个方案(见表1);

(十三)须提供项目内容的图片及现场提供实物。

以上内容作为投标文件基本内容,投标单位须制作两本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否则投标文件视作无效。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并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投标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另再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食品(物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物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服务承诺、方案表(装订)等资料9套,内容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确定职工福利慰问品份数及金额,经询价采购确定后,送到指定地点。

(二)采购物品种类与标准:本次采购的物品为教职工节日慰问品,以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为宜,基本品种为粮油物品、日用品、传统节日食品等,以上物品均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及相关强制性条文,品质优秀、性价比高、品牌知名度高。每家投标单位提供备选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物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价格、配送方式等)2套。

(三)供货时间:校方通知后5天内。

五、投标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询价方式,拟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918日下午2:002:30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四)提交地址:综合楼104室。

项目联系人:潘文娟,联系电话:0512-68246082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918日下午2:30点。

(二)开标地点:学校开标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的文件外,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前先行审查。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文件及项目内容对应实物或图片,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实物存在不全、不符或不实的情况,校方保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利。投标文件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高的套餐中标。

(二)评标小组成员由工会委员代表、工会组长代表、行政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套餐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三)如出现评标总得分第一、第二名有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投标单位企业信誉度高的优先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校方签订有效合同,否则校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每家投标拟按本项目要求提供备选方案2套,每套方案总价格500元人民币。所报零售价务必真实,如发现有虚报现象将做废标处理,同时列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以后不能参与我校物品采购招标。

(三)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四)确认第一、二名中标单位后,由评标小组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参考中标单位关于备选方案的得分名次,再次确认中标单位的具体供货情况。

十、其它事项

(一)中标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或服务缺陷等问题,中标单位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因服务不到位引发有效投诉的,中标单位应积极会同学校工会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处理。

(二)本次招标为职工福利项目,工会可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服务品质和职工满意度等情况作综合评价,作为下次福利招标的参考依据。



评分标准(100分)

(一)产品质量(30分)

产品包装完好,性能齐全。未出现破损、腐坏,足斤足两。符合教职工需求。对产品质量、性能、外观、包装等作出评价。

“非常满意”30分,“比较满意”24分,“一般”18分。

(二)产品性价比(30分)

对产品性价比、让利幅度、优惠力度作出评价。

“非常满意”30分,“比较满意”24分,“一般”18分。

(三)企业信誉度(10分)

对企业信誉度作出评价。

“非常满意”10分,“比较满意”8分,“一般”5分。

(四)近三年来同类营业额(10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有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五)配送及服务方案(10分)

对提供产品配送及服务方案所述内容作出评价。

“非常满意”10分,“比较满意”8分,“一般”5分。未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六)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一种认证得2分,本项最高6分。(响应文件提供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分(响应文件提供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