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加强我市职业学校创业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苏州市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市级比赛由苏州市教育局主办,苏州市职业教育学会就业与创业指导委员会承办。比赛初定2015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设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市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全市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
另外设置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项目,参评对象为全市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五年以内学生(含五年)。
三、比赛项目
1.创业计划竞赛
参赛形式:个人或团体
组别: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参赛形式:个人或团体
组别: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
3.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
参赛形式:个人
组别:教师组
4.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
参赛形式:个人或团体
以团体形式参赛的主要成员不超过3人。各比赛项目基本要求、评分标准、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详见附件。
四、参赛名额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选拔赛,遴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市赛。各校每个比赛项目分组别可报1-2个作品。
五、比赛流程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本人无需到场,由评委组根据参赛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每个项目按组别评出6名优胜者进入复赛。复赛需本人到场,具体流程按省级比赛要求进行。遴选出最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六、奖项设置
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三个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其中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
对中、高职学生组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项目限1人)。
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项目,根据综合评判,评出优胜创业项目若干。比赛优秀获奖项目将选送参加全省决赛。
七、材料报送
参赛选手需提交报名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稿及打印稿一份,同时按参赛项目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提交:
①创业计划书电子稿及打印稿一份;
②陈述PPT电子稿。
2.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需提交:
①一节完整创业课教学教案电子稿及打印稿一份;
②PPT课件1份;
③45分钟上课视频光盘一份。
3.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项目需提交:
①500字左右的企业及负责人简介电子稿及打印稿一份;
②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
③加盖企业公章的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1份;
④制作5分钟的参赛视频,围绕创业动机、创业历程及创业感悟等进行介绍,并就企业经营场景进行实景展示;
⑤根据尺寸为900mm×1500mm(宽×高)的展板,以jpg格式设计一份电子图片(初赛不要求,复赛时提供)。
各校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并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大赛报名工作,各校须于5月18日前将参赛选手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就业发展处(常熟市东南大道76号,邮政编码:215500),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联系人:荆宏老师,手机号码:13776238675,QQ:44715963。
大赛赛事组织联系电话:0512-52307543,传真电话:0512-52307543,大赛专用QQ群:218441575。
市教育局联系人:徐国明,联系电话:0512-65236421、18036089399。
附件:1.《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基本要求》
2.《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
3.《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创业项目报告书模板》
4.《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教师创业教育教案模板》
5.《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各项目评分标准》
6.《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各项目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