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 工会概况
工会委员、工会小组组长职责
发表日期:2007-06-25    来源:校工会    编辑:szhvs    浏览:14836次

校工会委员会职责:

    校工会委员会是中国教育工会的基层委员会,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学校行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向校工会拨付工会工作、活动经费,校工会的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3、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4、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开展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5、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职工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与学校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6、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岐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搞好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工会小组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中国教育工会江苏省苏州职业教育中心会委员会

                         二00六年八月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工作职能,全面负责工会的各项工作;

    2、主动协助校党委、校行政抓好教职工思想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搞好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工会人员的团结、协作;

    3、广泛调动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正确引导教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创造性地开展新时期工会工作;

    4、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听取和搜集各方面的反映,主动向党总支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作好桥梁纽带作用;

    5、负责制定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检查、总结、交流经验等工作;

    6、主持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工会小组长会议等,围绕学校工作重点,研究布置工会具体工作;

    7、努力帮助化解矛盾问题,维护教职工正当的合法权益,定期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8、根据工会的财务制度,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审批、把关,及时督促校行政按时提拔和上解工会经费;

    9、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管理好工会财产;

    10、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1、组织会员学习政治、业务,提高工会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对会员进行合理编组,健全学校的工会小组,定期收发建小家记录本;

    3、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对会员进行有关工会知识和会员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教育,建立健全会员会籍的管理工作,接转组织关系,管理档案和会员证;

    4、筹备组织召开工会小组长、工会委员、教代会及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5、做好有关职工、会员、干部、积极分子数目、名册和工会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女工委员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校工会、女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同女工委的同志一起为校女教职工服务;

    2、协调做好女教职工定期检查、发放用品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3、关心和了解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关心和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健康保健等活动;

    4、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女工的意见,为女工办实事;

    5、与女工委一起组织好“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庆祝活动;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和思想交流活动;

    2、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定期宣传学校的改革、教育教学管理等重大工作,宣传报导有关教代会的精神,宣传报导有关工会活动情况等;

    3、利用学校的现有条件,组织各种业务知识、保健知识的学习、讲座,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

    4、负责工会信息和工会活动的报导工作,协助组织委员做好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5、发动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业余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阵地,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群体意识;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文艺、体育委员职责:

    1、定期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做好组织、评比、表彰工作;

    2、积极组织校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团委、关工委等部门举行的各项文体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文体设施,开展各种从群众出发、具有不同特点、满足不同层次、内容丰富、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业余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群体意识;

    4、协助做好“教工之家”中健身器材、娱乐室等管理工作;

    5、既要组织小型多样的文体比赛,又要引导广大教职工坚持经常的普及性文体锻炼,同时要和娱乐活动结合起来,以增强教职工兴趣和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财务工作(经费、会费的拨交、收缴及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妥善保管现金和财务帐表、凭证、资料,及时记帐、编制和填写统计报表、年报表等;

    3、向经审委员会提供财务资料,汇报财务情况,接受审查;

    4、定期向工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

    5、对违反财经政策和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报销,对不合理的开支提出意见;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福利委员职责:

    1、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呼声、建议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确实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负责实施特困教职工“送温暖”工作;

    3、认真听取、吸收教职工合理意见,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诚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4、协助做好节假日慰问、住院教职工慰问、离退休教师病故等工作;

    5、积极协调组织度假参观旅游学习活动;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调解委员职责:

    1、对于工会会员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矛盾,积极调解,努力创造和谐校园

    2、抓好工会会员的思想工作,适当、适时、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3、组织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协调好工会工作中的矛盾、问题;

    5、协助其他工会委员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业务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和工会的重心工作,配合学校开展爱岗敬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坛新苗、教坛新秀、教学竞赛、岗位练兵、教科研等活动;

    3、鼓励教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建设中,为学校改革发展添砖加瓦,出谋划策;

    4、关心培养青年教工,使他们成为教育教学骨干;

    5、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调查工作;

    6、积极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经审委员职责:

    1、检查收缴会员会费是否按时和足额;

    2、审查经费预算科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工会经费比较大一点的开支或有关项目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4、审查工会主要负责人在外出、校外经手的、经办的是否符合规定;

    5、财务状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的分管领导报告;

    6、参与工会年报表等事项,并于各项职责履行签字。同时对教职工作好解释工作,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进行抵制。


工会小组长职责

    1、配合专业办、教研组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教学竞赛等工作;

    2、全面了解小组成员的思想情况,负责抓好小组的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

    3、关心组员生活,组织生活互助,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及时对伤病员进行慰问;

    4、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反映组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维护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5、准时参加工会小组长会议,及时布置相关工作;

    6、及时仔细填写建小家本和认真完成工会小组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应知”、“五必报”制度

四应知:

    1、知道组员联系方式;

    2、知道组员家庭住址;

    3、知道组员家庭状况;

    4、知道组员生活状况。


五必报:

    1、组员遇到天灾人祸时必上报;

    2、组员生病住院、孕产时必上报;

    3、遇到组员及其亲人婚、丧大事时必上报;

    4、组员发生严重纠纷时必上报;

    5、组有重点困难户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