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小学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3-08 来源: 浏览:40017次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经典诵读
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语委办,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语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语办函〔201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分配名额
语文学科、德育学科教师,年龄不超过周岁。
参加第二期的名额分配:直属高中,每校1 人;直属初中每校2人;市实验小学校4人,新苏师附小3人,共50人。
参加第三期的名额分配: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各6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各4人,计50人。
二、培训内容
发音发声基础知识、基础朗诵训练、经典作品诵读赏析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第二期(4月8日至10日);第三期(4月15日至17日)。
培训地点:南京艺术学院黄瓜园剧场。
请各地、各校通知参训学员,每期学员于第一天中午12点前到南京市百草园宾馆(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内),下午2:00开始授课。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区于3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统一报市语委办。市直属学校的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
2.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省级教师培训28学时认定。
3.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等费用由培训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市语委办联系人:马培元,联系电话:65221703、13862594479,邮箱:suzhouywb1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