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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苏高职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8-05-14    来源:招生就业处    浏览:9020次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苏州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地满足考生对专业兴趣的自主选择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探索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新模式,不断促进普职融通;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提升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生源质量。经苏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二、基本原则和录取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的原则,由学校组织综合素质评定(以下简称面试,自主择优录取。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万烨锋  

成员:童坚锋、杜雪兴、曹振平、周惠根、陶华山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2.工作小组

组长:曹振平

成员:黄强、余菁、苏建良、陆东明、陈高祥、刘畅、李仲英、刘第毅、陈介荣

主要职责: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处理自主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制定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向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提交面试及评定结果。

3.纪检监察组

组长:童坚锋   

成员:张卉、周永强、杨丽琴

主要职责:对自主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以及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自主招生比例及招生范围

1.自主招生比例

招生人数为我校2018年五年制高职总招生计划的15%,即144人。

2.自主招生生源范围

面向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自主招生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人)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7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5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5

电子商务

15

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7

7

数控技术

10

8

国际商务

10

9

软件技术

5

10

通信技术

5

11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5

12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5

13

物联网应用技术

5

14

工业机器人技术

5

15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5

六、报名条件

初中阶段品行、学业、特长、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自荐:

1.思想品德好,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

2.学业成绩良好; 

3.学生对填报的专业有较强的学习兴趣及爱好。

七、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

1)网上填报(5月31日—6月4日)

学生登陆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选择我校,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2)送交纸质报名材料(6月8日16:00)

送达地址:我校校本部(高新区塔园路68号)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01室)

报名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无硬纸塑封、无封面封底,在左侧装订,材料依次包括:

① 纸质报名表(在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填报后自行打印)

② 反映初中阶段获奖情况、兴趣特长、活动能力、综合素质等

方面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③ 初中期间三个学年的的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2.材料审核

6月9日—15日,在“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中对报名名单和学生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符合条件的名单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审核。

6月20日起,将最后确定的自主招生面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等)在我校网站(www.szhvs.com)醒目位置和苏高职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每名学生于6月20日—23日到学校校本部(高新区塔园路68号)招生就业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及地点、时间和内容

6月24日在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本部(高新区塔园路68号),现场抽签,现场随机抽题,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内容:兴趣爱好、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认知等

4.审核录取

①确定合格名单

根据自主招生面试排名,在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学生中,按我校自主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含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上报时间为6月25日,公布时间为6月26日。

②录取

我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学生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总分的60%以上方可正式录取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于7月1日17:00前到我校校本部(高新区塔园路68号)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八、纪检监察机制及违纪处理

1.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制度,严格遵守自主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一个让学生、家长、社会信任的选拔机制,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子女、直系亲属申请自主招生报名的,必须申请回避。

    3.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参与、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如有虚假、伪造、涂改、隐瞒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自主招生进程安排

1、网上填报:5月31日-6月4日

2、送交纸质材料:6月8日16:00前

    3、报名材料审核:6月9日-15日

4、公布面试名单:6月20日

5、面试(综合素质评定):6月24日上午8:30开始

6、公布面试合格名单:6月26日

7、确定正式录取名单:6月30日

8、办理缴费报到注册:7月1日17:00前

十、自主招生咨询

学校校本部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68号

学校网址:http://www.szhvs.com

自主招生咨询热线: 0512-68254317、68255907,18051105907,微信公众号:szgzxzsjy